招商热线:
023-67730286
官方网址:
项目地址:
重庆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6号
© 2018 重庆市消防产品防火建材市场 页面版权所有
渝ICP备18010125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重庆
新闻动态
NEWS
市场准入制度
浏览量
【摘要】:
为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2001年,公安部下发《关于取消消防产品备案制度的通知》(公消[2001]303号),取消消防产品备案制度,并且要求各地不得再对消防产品进行备案,也不得以登公告、上目录等为由变相收取费用。
2002年,公安部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取消了消防产品审核发证、备案等5项消防产品行政审批项目。
2003年5月,公安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3]38号),正式确认了我国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公安部2004年6月颁布、2009年修订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门消防机构负责进行现场防火监督抽查。同时,公安部门消防机构依据2006年实施的《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对销售、贮运、安装、维修和在用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市场准入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现场产品性能检测等三类检查。
上一篇: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下一篇: